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宫颈炎术后的饮食禁忌

张震宇    http://weixin.qiuyi.cn/    2014-01-15
宫颈炎术后的饮食禁忌

  1、忌食辛辣煎炸及温热性食物:辛辣、煎炸食物如辣椒、茴香、花椒、洋葱、芥末、烤鸡、炸猪排等;温热食物如牛肉、羊肉、狗肉等均可助热上火,加重病情。

  2、忌甜腻厚味食物:过于甜腻的食物如糖果、奶油蛋糕、八宝饭、糯米糕团、猪油及肥猪肉、羊脂、蛋黄,这些食物有助湿的作用,会降低疗效果,使病情迁延难治。

  3、忌饮酒:酒属温热刺激食物,饮酒后会加重湿热,使病情加重。

  4、忌食海腥河鲜发物:海鱼、螃蟹、虾、蛤蜊、毛蚶、牡蛎、鲍鱼等水产品均为发物,不利于炎症消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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